防雪灾应急预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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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应急预案可以增强应急管理效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篇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帮助我们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对,以下是述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防雪灾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防雪灾应急预案8篇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2.1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雪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头(只)以上的。

(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市应急委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市应急委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指挥机构

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是市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市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县(市)支援,协调中省直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宁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宁队伍和武警队伍负责人等。

3.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办、民政局、水务局、气象局、工商局、卫生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市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其职责与指挥部办公室一致。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农机总站: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东京城镇和渤海镇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的积雪清理工作。

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水务局:负责灾后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供电局、农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雪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农委、畜牧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驻宁队伍:根据需要,由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4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4.1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乡、镇政府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5.1应急反应

5.1.1乡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乡、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乡、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人民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应急委。

5.1.2市级应急反应

市应急委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市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牡丹江市、驻宁队伍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5.2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市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市气象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畜牧局、建设局、交通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民政局、农机总站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宁队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交通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人民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药监局、畜牧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务局、局、交通局、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由市广电局牵头,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救灾备灾工作

6.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人民组成。根据灾情,由市武装部协调驻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人民得到及时救助。

6.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市、乡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雪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6.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市、乡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6.4救灾的基础建设

市、乡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7附则

7.1市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7.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2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处理相应冰雪灾害事件;

(2)发生冰雪灾害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

(4)其他相应级别重大事项的决定。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冰雪灾害防御措施。

各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冰雪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1)确保和提高冰雪初期的路表抗滑能力,以便提高和改善行车安全。

(2)为冰雪防治措施的实施,如除冰化学物、撒盐等争取时间。

(3)防治黑冰,阻止结冰和桥面(或路表面)粘结,以方便除冰。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3.2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Ⅳ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或者已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3.3.3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省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由伊春市政府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级。

省政府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1.1Ⅳ级响应

4.1.1.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受灾地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4.1.1.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县级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如需跨市协作,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

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应立即上路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通知养护、应急部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道路积雪立即清扫,随下随扫,并对应急物资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储备。

4.1.2Ⅲ级响应

4.1.2.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4.1.2.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管理,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

市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公路管养单位组织人员对重要路段加强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养护、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按照指令配备标准,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除冰除雪,保证公路畅通,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3Ⅱ级响应

4.1.3.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Ⅱ级启动条件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应急响应部署,市气象台加密进行临近、精细化预报,现场指挥部各小组进入集结待命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对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配备标准,组织机械进行除冰除雪,尽力保持重要路段通畅。当重要路段通行困难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指挥引导,必要时采取封闭措施。路政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过往车辆。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4Ⅰ级响应

4.1.4.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时,由省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1.4.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Ⅰ级启动条件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全员进入应急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站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实施24小时人员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所有机械设备、所有人员进行除冰除雪。路政部门应密切关注路面情况,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发布道路关闭通告,同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争取沿线政府群众和部队的支持。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5应急处置

5.1事件分级

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1.1事件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级市,但在本省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在本市(市级)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可能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iv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照i级、ii级和iii级冰雪灾害事件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5.2信息报告

5.2.1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各单位接到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路段受灾程度逐级报告,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

(1)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Ⅰ级冰雪灾害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2)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Ⅱ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保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3)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Ⅲ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保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接到有关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Ⅳ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如果冰雪灾害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冰雪灾害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时,先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逐级上报。

上述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5.2.2信息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的等级、发生(发现)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预计(实际)恢复时间、除雪保通时限、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等)。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除雪保通时限:除雪保通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保证公路基本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中雪36小时,大雪48小时,暴雪和风吹雪等雪灾不超过60小时。

5.3现场紧急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接到冰雪灾害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1)在医疗机构人员到达受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现场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依法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疏导交通。

(3)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当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公路管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在重要会议和赛事活动前,提前掌握重要会议或重要赛事活动地点附近天气变化,路域沿线做到随时随地掌握天气变化,各有关单位应不间断除雪作业,做到随降随除。遇到超出本单位除雪作业能力情况,要组织临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除雪保通增援。遇到极端雪灾天气,集中调配附近各单位除雪设备第一时间参与除雪保通工作。

(7)每逢重要节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备足防滑砂、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检修保养除雪车、应急车辆设备,严阵以待。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公安交警、消防和公路管养单位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节日期间除雪,应根据降雪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除雪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加强急湾、陡坡、桥面、平交道口、服务区等重点部位的除雪工作,切实做好除雪保畅工作。同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12328服务电话等,及时发布准确的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工作由相应级别的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

依据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完成纵向与横向府际关系协调。

(1)纵向协调。在纵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不同的冰雪灾害事件形态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方式,强调合适的应急处置,防止过度反应而造成资源浪费。当冰雪灾害事件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情形时,开始启动相应级别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管理纵向协调,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的有效性,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实时汇报公路冰雪灾情,为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横向协调。在横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同宣传、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在不同应急处置级别下,尽量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主动性,做到以本级交通运输部门为核心的横向协调,完成应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冰雪灾害事件特点,制定社会动员方案上报属地政府,社会动员方案应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属地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6应急处置终止

5.6.1应急终止依据

应急终止依据:

(1)应急任务已经完成,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2)对于一定级别的冰雪灾害,上一级领导机构认为应急应当结束的。

5.6.2应急终止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政府下达;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市应急指挥部采取以下终止程序;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终止Ⅲ级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给各相关机构。

(3)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暂时停止和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自行编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现场处置完毕后,事发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进行妥善停放,尽力救治事故伤员,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各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

6.2社会救助

(1)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2)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生命救助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6.3保险

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6.4总结评估

6.4.1开展评估

(1)Ⅰ级、Ⅱ级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评估、总结等工作按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

(2)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市级以下相应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6.4.2评估内容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根据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7.2应急救援与保障

7.2.1救援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武警、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7.2.2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困、受灾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2.4应急物资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地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

7.2.5应急经费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2.6避难场所规划

由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冰雪灾害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建议设在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规划的常规避难场所。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我市应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技术专家组。依托科研机构,建立除雪除冰技术储备和冰雪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支持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冰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研究结冰和路面或桥面之间的粘结形成机理和破除方法。

7.4奖励与责任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残的,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评定烈士、评定残疾等级,并按照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或拒绝配合,延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宣传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查询快速,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应将应急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8.2预案更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确保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3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则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其他公路参照执行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及时、妥善组织开展雪灾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赤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xx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克什克腾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灾害事故、受困人员及车辆的救援。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xx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一)克什克腾xx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启动本预案。

1.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人员、车辆受困的。

3.雪灾造成房屋、棚圈倒塌3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0头(只)以上的。

5.雪灾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

6.雪灾造成交通不畅需要清理道路阻塞的。

7.其它受雪灾影响需要救援的事故。

(二)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xx应急办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xx应急办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xx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指挥机构。xx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是xx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xx应急委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xx雪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xx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xx县区支援,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其它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xx雪灾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应急办,电话:0476—5222721。主要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xx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

xx雪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两办督查室:负责雪灾救灾工作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xx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xx财政局:负责将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xx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xx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xx民政局、xx红十字会: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xx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xx水利局:负责灾后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xx城管局:负责经棚镇区内特定区域的积雪清理工作。

xx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xx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xx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检验审核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

xx粮食管理中心: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xx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xx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xx委宣传部、xx广电中心、xx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xx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蒙东克xx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雪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中国电信克xx分公司、中国联通克xx分公司、中国移动克xx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xx消防大队、武警克xx中队、武警克xx森林中队:根据需要,在xx公安局、xx武装部的协调下,组织消防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克xx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克xx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克xx营销服务部及其它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雪灾事故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协调交通及清雪工具保障公路畅通工作;组织居民清理积雪;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其它工作。

四、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二)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立即向xx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五、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反应。

1.苏木乡镇、开发区、街道级应急反应。雪灾发生后,受灾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第一时间向xx应急办报告。

2.xx级应急反应。xx应急办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xx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xx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二)紧急救援行动。按照xx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由xx气象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由xx应急办牵头,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xx农牧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由xx交通局牵头,xx民政局、xx消防大队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疏通受阻公路、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4.后勤保障组。由xx财政局牵头,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xx民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红十字会、中国电信克xx分公司、中国联通克xx分公司、中国移动克xx分公司、蒙东克xx供电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由xx公安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由xx卫计局牵头,xx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检验审核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

7.恢复重建组。由xx住建局牵头,xx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利局、局、中国电信克xx分公司、中国联通克xx分公司、中国移动克xx分公司、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克xx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克xx支公司、蒙东克xx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由xx广电中心牵头,xx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救灾备灾工作

(一)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xx人武部协调驻xx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xx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卫生、消防等部门和驻xx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二)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xx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雪灾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三)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xx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住建、卫计、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红十字、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四)救灾基础建设。

xx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5

为预防公司雪灾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领导小组

公司防雪灾领导小组

组长:吴长胜

副组长:陆学文、谢春红、李长聚、陈刚

组员:孙光辉、丛文奇、黄艳晶、王亚安、孙光明、周大鹏、陈扬、刘亚钧。

现场总指挥吴长胜担任,事故急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1)组长总负责

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指示,研究部署防雪灾工作;

(2)副组长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指导落实防雪灾措施,协调消防应急行动,保持内外部联络;在应急情况下,应立即与就近卫生、安全、消防部门联系进行防雪灾抢险工作,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等;24小时安排工人值班,根据防雪灾办公室通知,随时做好电力抢修准备工作;

(3)组员具体负责防雪灾工作的实施。

防雪灾物资的准备及调配,防雪灾设备及人员调配,并现场负责指挥和巡查相关危险部位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与发布天气情况;积极配合防雪灾领导小组的预防及救援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做好工作纪录;

(4)所有人员都有保护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安全、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的义务。

三、预防、预警及响应计划

1、预防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都必须收听天气预报,尽早发现雨雪天气,发现险情,及时向防雪灾领导小组汇报,将险情消灭于萌芽状态;

(2)冬季来临必须加强学校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测及防护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线路,防止因雪灾而负重过大而引发火灾隐患;

(3)充分利用公司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组织、指导全公司职工防雪灾知识的普及,广泛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2、防雪灾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如下: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

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雪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全公司宣传,做好公司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公司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9、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0、迅速了解和掌握公司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1、做好雪灾后处理、统计、总结工作。

12、雪灾过后,做好防水、防洪预案及相关工作的部署。

四、其它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公司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公司员工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延寿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再单独成立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办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网通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4)县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7)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9)县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县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2)县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3)县交通局:负责保障县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4)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5)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暴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6)县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重大暴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应急指挥场??

2.3.1基本指挥场??

基本指挥所设在县气象局。在延寿县气象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通指挥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指挥场??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延寿国家气象观测站具体承担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县气象局报告有关重大暴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县气象局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或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暴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4Ⅱ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警报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5Ⅰ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县气象局将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由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县气象局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县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急配合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3Ⅱ级响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配合省、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省、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气象部门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所属各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5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按照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Ⅰ级响应

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由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应急通信方式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灾害评估

4.5.1县气象局或上级气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组织本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4.5.2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气象局。

4.5.3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新闻发布

4.6.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暴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应急终止

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置

5.1.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县气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5.2.1县气象局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1.1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指挥和调度。

6.1.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县财政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站。

6.4.2县气象局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和应急技能培训。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县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人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备案。

7.3.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县气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县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延寿县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7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孙权

成员:张学昌、把玉萍、王天珍、保生荣、保生舜、刘金玉

张延仁、张正兰、张重权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六、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雪灾应急预案篇8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xxx;传真:0564—6024xxx、6031x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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