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调查报告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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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调查报告优质7篇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1

在县政协副主席蓝国富的带领下,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重点对旧县、白砂、临城、湖洋、稔田、下都等6个乡镇 2个村(居委会)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有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为重点,按照农村“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思路,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乡(镇)、村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编制了上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定了农村垃圾清运和集中卫生填埋机制,建立健全了乡镇水质交接断面责任制,全面推动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章可循、有效开展。

(二)宣传造势,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手册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性,提高了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使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持久开展,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xx年以来,为提高乡(镇)、村两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列入县垃圾治理试点村,经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试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以上的每村补助2万元,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行政村垃圾填埋场建设,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每村补助5万元。截止xx年 0月份,县财政共下拨补助资金约270万元,争取省、市级资金补助500万元。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试点乡(镇)、试点村按照“百户一池、百米一箱、千人一员、每员一车”的标准配备了垃圾收集池、垃圾箱、保洁员和手推车等。xx年,全县78个家园清洁行动试点村设置了22507个垃圾桶,xx年起,对实行垃圾收集收费制度的古田、南阳、蛟洋、白砂、临城、才溪、官庄、珊瑚、稔田、步云 0个乡镇所有行政村,按照800人以下、800— 600人、 600人以上的行政村分别聘请 名、2名、3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 万元人年,古田、南阳、蛟洋三个乡镇的工资费用按市、县、乡(镇) : : 的比例,白砂、临城、才溪、官庄、珊瑚、稔田、步云7个乡镇工资费按县、乡 : 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四)突出重点,整治效果较为明显。

一是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各乡(镇)、村开展以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以治理“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房、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为整治重点目标,组织发动群众对村内外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特别是对辖区内的道路河道沿线、市场、小溪、集中居住区的房前屋后多年积聚的垃圾进行重点清运。二是加快推进垃圾集中收集、焚烧和填埋。目前,古田镇、白砂镇、旧县乡、才溪镇、蛟洋乡、稔田镇、南阳镇、步云乡、太拔乡等 9个乡镇都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古田镇、中都镇、茶地乡、旧县乡、下都乡、才溪镇、蛟洋乡、稔田镇、南阳镇、步云乡、太拔乡、官庄乡等 2个乡镇建设了垃圾焚烧炉;庐丰乡、蓝溪镇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各试点乡镇、试点村都按照要求建设了相应的垃圾集中收集池,同时,古田镇金湖村、南阳镇黄坑村、白砂镇军桥村等40个行政村建设了垃圾填埋场,保证了农村垃圾“扫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三是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试点村制订了村规民约、卫生监督制度、卫生管理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和征收垃圾处理费等制度措施,建立了“村监督、乡镇自查、县月查”的农村垃圾治理分级巡查制度,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求反馈整改情况。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村容村貌不容乐观。

一是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我县农村大部分村庄布局规划不尽合理,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现象,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乱堆乱放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村普遍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比较突出,且不同程度存在乱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影响了整治效果。三是绿化、美化不到位。大部分村没有一个统一的绿化方案,借用自然绿化,没有体现农村生态特色。四是农村饮用水普遍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五是城乡结合部成为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经常出现卫生责任互相推诿、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的现象,导致城乡结合部交接处往往成为环境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根治。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从总体看,试点乡(镇)、试点村好于相对偏僻的村,经济条件好的村好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村级班子强的村好于班子涣散村。全县已有 4个乡镇、 4 个村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分别占任务数64%、4 %。今年计划完成2个乡镇、45个村庄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xx年 月 2日经过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后,厂主又偷接私拉电线继续违法生产,今年3月26日县政府又再次组织联合执法,拆除其供电设施。彻底取缔工作阻力很大。二是养殖业污染治理难。我县生猪养殖业量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大量的散养户及500头以下的猪场,虽建有沼气池,但容量小,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对小河、小溪的污染治理难。猪场环评审批手续程序多,费用高,养殖户有抵触情绪。三是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难。近年来,各乡镇通过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大多数垃圾填埋场堆积如山的垃圾如何有效实施卫生填埋、焚烧处理困难,极易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五)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群众环卫意识急需提高。

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县乡两级重视,工作力度大,但有的村组干部积极性不高,还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等待观望态度,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程,缺乏主动性;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将建筑垃圾堆弃河道、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普遍存在,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足够认识,“创卫靠大家”群众性、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层次推进。

三、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真正为民谋福利、让民得实惠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在“xx”期末要完成村庄总数的80%。目前,全县342个村(居)委会已实施“家园清洁行动”的有 4个乡镇 4 个村,仍有一半多的村还没有开展。为此建议:县政府把目前还未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xx年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并要求村建立一套管理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建设垃圾收集池硬件设施且启动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二)、加快新村规划。

新村规划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长久效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不合理,势必影响农村的后序建设与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城乡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新村规划工作,加快新村规划编制进程。编制新村规划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县当地农民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注重体现人文特色和生态特色,做到高标准又实用,一村一特色。规划实施时,城乡规划建设局及乡(镇)、村两级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使新村建设科学合理,整洁雅观。对新村规划编制已完成的村,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变化发展了的情况及时进行规划调整完善,以弥补规划滞后带来的缺失。

二是各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对农村垃圾焚烧炉、填埋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统筹考虑。每个乡镇的垃圾焚烧炉、填埋场的建设数量要根据人口数量状况而科学设定,并经过充分论证。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选址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避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三)、创新运行模式。

垃圾处理模式要坚持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垃圾整治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现状为目标,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为此建议:

一是在县城和县城近郊范围内,可以采用“村收集、乡(镇)清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

二是在地理位置离城比较远的乡(镇),可以采用“户归集、组(片)建池、村清运、乡(镇)处理”的模式;“户归集”,即农户做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提倡对垃圾进行分类,易降解可利用的有机物尽量返田,不易降解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池(桶);“组(片)建池”,即以村为主,组(片)或自然村为单位,按人口数量比例,选择适合地点,建固定的垃圾中转池;“村清运”,即村统一安排保洁人员负责村庄内道路、水沟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并负责将垃圾池(桶)的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池;“乡(镇)处理”,即由乡(镇)政府确定统一环卫人员,配备运输工具,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池垃圾清运至焚烧场或填埋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边远地区、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以中心村为单元,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对个别确实无法集中处理的偏远自然村,鼓励推行农家堆肥方式,就地处理垃圾,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

(四)健全长效机制。

机制既是活力、动力的源泉,又是约束的保证。建立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是搞好“家园清洁行动”的关键,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高难度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和反弹性的特点,仅靠紧一阵子是根本搞不好的,必须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工作“不断线”,持续深入有效开展。为此建议:

一是要建立管理机构。县、乡、村都必须成立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长效管理机构,配备好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引导村(居)民自觉对门前占道及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清理,定点装卸农业生产用料,及时清运保洁。

二是要加快编制《xx~xx年上杭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上杭县区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并由县人大进行审议通过。

三是要建立健全联动互动责任体系。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在持续方面的难题,需要建立“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

四是各乡镇政府要按人口比例配备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精干的专业保洁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范围,每天负责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和运送,监督和劝导村(居)民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和乱搭盖。制定《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法》和《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与奖惩措施》。

五是要强化考核,实行滚动式管理。县对乡、乡对村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督促协调机制、动态管理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严格依据“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标准,每年组织对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乡(镇)、村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跟踪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考评考核。经过考评考核验收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村,由县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对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村不得参加各级文明村、卫生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评选,取消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补助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

六是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民意调查、检查评议和巡查督察机制,完善“村监督、乡(镇)自查、县月查”的农村垃圾治理分级巡查制度,实行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对保洁工作成效进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方法,即专人记录保洁情况、群众抽查、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考核,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工资奖励挂钩。对于出现垃圾污染严重回潮的,要对乡(镇)、村予以黄牌警告直至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七是要加强村级“两委会”班子建设,为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家园清洁行动”的关键所在,应建立完善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分级负担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确保“家园清洁行动”持续长效运行。为此建议:

一是县政府继续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对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项目资金支持补助。

二是县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专门切出一块资金作为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继续实行新村规划编制的补助政策,且对所有已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又实行了征收垃圾收集处理费制度的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的工资费用按县、乡 : 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标准要求,组织力量对全县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根据摸底的情况和各乡(镇)、村财力状况,县财要按比例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清运车辆及设备购置给予补贴,做到每户要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集中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使乡(镇)、村垃圾做到集中投放、及时清运、无暴露的垃圾堆。

三是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成立民间环保机构,并设立环保专项基金账户,向社会募捐,多方筹措环卫经费,以保障工作运转。

四是村民委员会要形成合理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企业每月交纳的环境卫生保洁费标准,使群众自觉参与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县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上杭县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指导性意见》,规范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公开。

(六)强化综合执法。

综合执法是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应持续开展企业、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整治工作。为此建议:

一是要由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卫生、农业、国土、水利以及乡(镇)政府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向河道乱倒建筑和生活垃圾的现象,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将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逐步向清洁生产方式过渡,建设生态文明厂区;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明确责任,加大对无证“五小”、“十五小”企业打击治理力度,尤其是在电力供应上实行严厉管控。

三是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对去年已拆除关闭的猪场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回潮反弹;对禁养区外的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督促场主采取生态立体养殖或施行零排放养殖技术;突出抓好人群集中区域散养户的管理,督促其限制养殖规模,达不到治理标准的,继续组织拆除或关闭。

四是对辖区江河中的水电站要严格做到最小下泄流量达标要求,以助净化水质。

五是要进一步明确城乡结合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界限、职责和责任。由于城区在扩大,主次干道在相应增加,县环卫所或保洁公司应将管理范围逐步延伸。按照“城区主次干道由县环卫所负责”的规定,应将城南琴岗路、光华路、金鑫路、新塘路、城西丰山溪东和西路等划入县环卫所或保洁公司负责保洁。

(七)加强宣传教育。

提升“家园清洁行动”的工作水平,人的素质是根本。因此,各级政府要致力于正面的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公民“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为此建议:

第一要以发放宣传单和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户,加大“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增强卫生观念;

第二要通过制定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个人家庭卫生、居住小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有效促使群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以巩固垃圾处理成效。同时,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保洁员”、“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户”等活动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受教育面;

第三把“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纳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内容,从小树立环境卫生良好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四要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在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2

当前政府部门十分重视农村环境卫生,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和农民的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不少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还较差,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尚可,但到村庄中环境卫生就不尽如人意了。一些村的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生活垃圾几乎随处可见。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现代工业产品的不断渗入,农村的生活垃圾正日益“城市化”,而农民生活习惯却还没有改变,随意倾倒而没有收集或处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再加上配套设施的建设远未跟上,导致一些农村公共环境每况愈下。

污染个案

农家肥、生活垃圾包围村庄

随着现代化程度提高,以畜禽养殖、农药化肥、生活垃圾为代表的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一些老农民说,过去种田牛栏、猪圈里铺稻草,一年三五回大家争着挑去放田里当肥料,就是路上见了猪粪也要捡回去当肥料,现在这些活都没人干了,如农家肥、运秸秆,挖淤泥、除草等基本没人干,出现了“家家户户忙挣钱,不问怎么种好田”的局面。

据调查,当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农产品质量,忽视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对农村土壤以及河道的污染的现象较普遍。一些新的耕作方式对农业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传统农业的物质

循环、能量流动被高投入、高污染所替代,许多能源、肥源变成污染源。在种植业中,农民只认识到化肥农药简单、方便的好处,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用作农田肥料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导致养殖业与种植业严重分离,畜禽粪便乱堆乱排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对环境的污染逐年加重。未经处理的畜禽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而养殖场会产生大量含有氨、硫化物、甲烷等有害物质的恶臭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近20年来,因为费工费时,农村垃圾因其非有机质成分增加,已不再制作农家肥,而是在家前屋后、河边桥头任意堆放,而管理与处置方法又十分原始。化肥日渐代替有机肥,不但造成禽畜粪便和人粪尿的严重浪费并污染环境,还形成了化肥与人畜禽粪便双重污染。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含有塑料包装的食品、生活用品在农村已十分普遍,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迅速增加。针对现在农村垃圾没有进入物质循环而采取掩埋处理方式,环保工作人员说,生活垃圾不能随便掩埋,因为很多垃圾,像塑料之类的很难降解,有些即使腐烂了也起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遇上暴雨天,雨水一冲,这些垃圾会全部随着这条溪流进入到库区,饮用水污染了,那时再来治理就迟了。

造成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因素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差,且长时间得不到治理,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造成的。

其一,基层领导对农村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少农村的基层领导对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问题比较重视,但往往是注重一时的经济发展,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忽视环境保护,认为农村的天地广阔,有点污染没关系。甚至少数领导认为发展起来了,环境污染自然就可以解决了,还存在先发展后治污的不正确观点。其二,环境监管、保障体系不健全。与城市系统、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重滞后。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和环境规划在农村难见身影,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现行的监管体系,农村几乎成了环境保护的死角。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全面形成衔接协调的执法管理网络。同时环保部门管理人员不足,装备器材落后,乡镇一级环保几乎空白。农村没有环保基础设备,就是有些新建的中心村,由于受条件限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污水横流,垃圾乱堆,蚊蝇满天飞的景象。其三,农民本身的环保意识差。目前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认识不到环境污染深层次的危害性和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加之长期传统的生活习惯短期难以更改,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

此外,农村垃圾种类不断增多。过去,农村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垃圾总量不多,垃圾中可循环或可分解的东西居多,如菜皮可喂鸡、泔水可喂猪、其他的可用来堆肥。长期以来,农村的垃圾基本上是一种自生自灭或放任自流的状况。但随着生产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现在农村除生活垃圾外,

养殖、生产、建筑垃圾也迅速增加。近几年,农村大量发展养殖、塑料大棚,大量建房,产生了不少白色污染和建筑垃圾,但垃圾处理方法却停留在原始状态,不是随处堆放,就是烧掉或倒入河塘。这也不能不说是农村环境卫生一直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村环境卫生差,不仅影响了农村的村容村貌,而且严重污染了土壤与地下水,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3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农村迅速普及,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贫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

这是各级政府所希望的,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就医看病上,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1、筹资问题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所有试点县的筹资基本都是以政府组织、统一筹集为主。县级以上政府的补助是以某时间段内参加人数为依据的,为了争取上级政府更多的补助,试点县一般要求各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下达的参合任务,所以政府筹资滋生了三种现象:一是村里垫资,乡镇把任务下到村里,有条件的村就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里交到乡镇,然后再向农民收取,交了钱的农民可以领到乡镇发到村里的《就医证》,没交钱的农民村里就不给发《就医证》;二是乡镇垫资,对没有完成筹资任务的村,乡镇政府只能筹措资金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县里,然后再向村里筹集;三是县里垫资,为了能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县里按当初确定的参合率和应交的资金,足额打到专用帐户。垫资完成、验收通过,然后就是资金回抽问题。所以目前大多数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数缺乏真实性。

2、管理问题

(一)管理机构主、客一体,弊病很多。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体大部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服从并服务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体对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约束力,也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交费标准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报销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做支撑,对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3、受益问题

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上看,让农民受益而且让得大病的农民受益是最终目的,但实际情况与最终目的相差很远。其原因一是资金回抽,县级财政对农民补助的承诺有的不能兑现,先垫后抽。二是医疗收费缺乏制约。单就药品而言,一种药品多种名称、多种价格,而且是多种不断变化着的价格,没有办法统一价格;诊疗检查名目繁多,没有统一收费标准,有标准的也难以执行。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帐户、门诊报销、分段报销等。家庭帐户和门诊报销的设立,起初是为了提高参合率,照顾受益面,现在看来是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国家对参合农民补助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农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参加了合作医疗,不知

道的,到医院看病当然自己花钱,也不去报销;知道参加了的,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报销,受益主体不能突出。

4、基金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今天,合作医疗基金已经由农民个人交纳为主发展为以政府补助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名称应改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应该逐步过渡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建议: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消农民交费,把各级政府对农民补助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县就设一处医疗水平最高的县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不报销。农民得小病自己花钱治疗,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医疗费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报销。假设一个50万人口的县,按每人补助40元计算,起付线设为1000元,超过1000元按50%报销,封顶线设为20000元,以笔者所在县计算是可行的。这样做等于基本实现了全民半费医疗,有利于杜绝国家专项补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

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促进农村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试点地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四点盼望。

一盼资金筹集经常化。当前试点地区对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缴。由于许多村组近年来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这样集中收缴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甚至出现了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率任务,而由村组干部垫资缴费的现象。农民盼望能尽快建立起农民年度内自由缴费的筹资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文字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粮食补贴、林特产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能经常化。

二盼单独制订用药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使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盼建立门诊慢性病报销制度。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患有高血压、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参合农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经常在门诊治疗,持续不断地支付医疗费用;还有一些特殊的治疗,如肿瘤患者进行放疗、化疗,尿毒症

进行肾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医疗条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加强医卫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我国农村人口占64%,调查表明,因病致贫、返贫者占农村贫困户总数的30%~40%。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三.自愿参与原则存在的现实基础

自愿参与是指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这一决策考虑到了合作医疗的历史原因以及具体工作执行上的实际困难和阻力,是现实国情下的合理选择。

第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后因得到党中央和卫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曾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因集体经济的解散等众多原因,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94年,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重新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调查工作,结果合作医疗重建遇阻,试点多数失败。合作医疗几经沉浮,使人们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对合作医疗丧失了信心,现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如果强制性要求其参与,会起反作用。

第二,历史经验表明,要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靠强迫命令让农民办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会持久。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首次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能有效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人们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和意义仍需要一个过程。

四.自愿参与原则蕴含的弊端

自愿参与原则与“大数法则”的矛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具有保险性质的医疗互助制度。而保险就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使得个人风险得以在群体中转移、分散,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大数法则是其运行的核心,即覆盖率和参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证资金的收支平衡,系统内共担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要求建立在众多人入保的基础上。有关研究表明,农民对政府管理合作医疗的不信任、农民的健康意识和收入水平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农民

五.不愿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故很难保证高参与、广覆盖,大大减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担风险的能力,影响其长期发展。

自愿参与原则易产生逆向选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农民的预期效用就是能够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效用的前提条件就是患病风险,故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概率低,预期效用低,因而更倾向于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与之相反,身体健康状况差,疾病风险大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合作医疗。这也就是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极易产生参保者的逆向选择。湛忠清等对安徽省农民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如果参与合作医疗的多为健康状况差的人,那势必会增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可能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个制度将难以正常运行。

自愿参与原则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即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患病的费用偿付,年轻人共济年老人,健康的共济患病的,病少、病轻的共济病多、病重的,对个体而言,年轻时、无病时为年老时、有病时积蓄。是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互助共济。由于自愿参加而产生的农民选择参与与否的随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现年轻人不愿参保的现象,不能保证参保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筹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4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们于2月23日至3月3日,赴全县11个乡镇(除城关镇)开展了调研。调研有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督办乡镇总体规划评审情况;二是了解村镇城建管理机构运行的现状;三是听取各乡镇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掌握每个乡镇申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基本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总体规划的评审情况

截止去年底,县内11个乡镇已有4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剩余7家正在着手准备规划的评审工作。其中下辛店、隔蒲潭、吴铺、清明河、胡金店和倒店等6个乡镇预计在本周开展评审工作。道桥镇的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但评审合同尚未签订,仍在商定之中。

二、村镇城建机构现状

自乡镇机构改革后,原村镇建设环保所全部撤消,变更为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属乡镇社会事业办。管理性质为中介服务机构,取消了行政执法管理权。人员由原来的10—20人削减为现有的2—12人,经费自筹,来源为乡镇从集镇配套资金中拨付一部分、收取集镇环卫费,有些乡镇还征收了一部分绿化费、占道费,但基本都难以保障城建机构的基本运行费用。城建环保服务中心的在岗人员月工资大都在400—550元。每个乡镇聘请的环卫人员在3—9人左右,每人月工资大都在200—300元之间。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工作上除对本镇区建设行为进行管理外,对村庄建设基本没有管理。

三、对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对新农村建设,各乡镇都提出一些操作性强的建议。归纳如下:

1、要尽快成立机构。新农村的建设必须有机构保障,设立的机构必须具有城建管理执法主体资格,而不能是中介服务性质。城建机构的运行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才能保障队伍的稳定,便于工作的开展。

关于与土地所合署办公的问题,各乡镇意见不一,各有利弊,“利”是便于管理高效有力,办事方便快捷;“弊”是人、财、物的管理权限上难以划分。我们综合后建议,恢复成立城建环保所,恢复行政管理职能,定编四人左右,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乡镇指派一名乡镇长负责分管城建所、土管所,统一负责,协调管理,人事任免由乡镇负责,但要保持队伍的相应稳定,在业务上隶属县职能部门指导。

2、要保障经费。乡镇城建机构的运行经费必须纳入乡镇财政预算。要重新制定乡镇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同时各乡镇要将镇区绿化费、环卫费、占道费、环保费、有偿设施使用费、广告经营权费、停车管理费、电力附加费等列入城建经费筹措范围;加大经营城镇力度;鼓励有能力的人士回报乡梓,兴办企业,投资建设。城建、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电信等职能部门也要加大对乡镇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部门专项资金,多方位支持新农村建设。

3、要加强宣传。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全方位的宣传,动用电视台、报纸、横幅、宣传车深入乡镇、村庄宣传,将新农村建设要达到的软硬件标准、要求、优惠政策等宣传到集镇、到村庄,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要确定试点,明确目标。省政府已确定了我县的11个村为“百镇千村”试点,各乡镇正在申报2—4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明细见附表)。各乡镇要求尽快启动试点村建设,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尽快形成规模,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带动全县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建设厅制定出台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硬件标准,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应尽快达到下述目标:一是基础设施配套:通村公路、村内道路硬化,布局合理;村内给水、排水系统完善;公共场所安装路灯。二是绿化建设达标:要求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充分绿化;有公共活动的绿化场地。三是环境治理到位:达到“一建三清四改”标准,即建沼气池,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厕、改灶、改水、改圈;基本消除垃圾及废水污染。四是居住环境舒适:要求村民建房造型多样、错落有致;住宅朝向和间距满足日照、通风和防火要求。上述目标,对我县的“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5、要迅速编制规划。按照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可以分四类情况编制村庄建设发展规划:一是村庄向集镇靠拢。扩大集镇规模,完善集镇规划,增强政府所在地和小集镇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吸引周边村庄的村民进镇,提高城镇化水平。二是合理编制中心村发展规划。结合建设部关于“迁村并点”的系列文件精神,在目前每个乡镇一个试点中心村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再合理选择地段编制2-4个中心村的发展规划,完善中心村的道路、供排水、学校、卫生、小商品市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功能,引导周边村庄有条件的村民进中心村建房。对交通不便、或经常存在防汛抗旱困难的村庄,一律要求“迁村并点”,到中心村建房。三是针对村庄分布较为散落(县内比较)的乡镇。如下辛店镇、倒店乡、曾店镇等,可以根据村庄的发展方向选取村庄附近的地段重新编制新的村庄发展规划,要注重节约土地,减少浪费。四是针对村庄分布较为密集的乡镇。如清明河乡、伍洛镇等,对远离集镇和中心村的村庄,可以采取在原址上编制村庄发展规划的方式,要注重结合现状,因地制宜。

其次是加强规划监管力度。乡村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制度,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坚持杜绝未批先建等违章建设,下大力解决农村长期以来由于乱批乱建、乱拆乱建而造成的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确保村庄整治按规划要求实施。

6、要加强住宅建设样式的管理。要进一步培训、提高村镇住宅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推广省市制发的《新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多设计出样式优美、经济实用、适合于村民居住的住宅样板工程。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向乡镇、向村庄延伸。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庄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村民自主管理机制和村庄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机制,包括村内主要道路、路灯的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房前屋后卫生责任、公共绿化种植养护等,巩固整治效果。

7、要妥善解决村镇建设用地。农村村民建房,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坚决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为妥善解决和保障村镇发展的用地空间需要,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对村镇建设用地规划作适当调整,与镇域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也应作相应调整。同时要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加大土地整理和后备资源开发的力度,通过零星村整治、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造田造地等措施多途径获取建设用地折抵指标。

8、要配套政策,协调管理。县镇两级政府应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鼓励、引导村民进驻集镇、中心村或规划新区建房。凡在各集镇建成区内拥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地农民和外来人员,均可随时申请办理城镇居民落户手续,并在入学、就业、服兵役、社会保障、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和承担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迁村并点”后的村民,相关部门应从简从优办理户口迁移、土地置换、农田互换等手续。

9、要强化领导,注重配合。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可以借鉴村镇建设管理较好的江浙一带的管理经验,由县政府牵头,建设局、发改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文化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成员组建乡村建设管理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各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相应成立新农村建设管理机构,整合部门力量,加大对村镇建设的扶持力度。县级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在农村电力、邮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四、申报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

截止目前,各乡镇申报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共有49个(不含重复申报的11个),其中:

纳入省政府“百镇千村”范围的有11个村:

义堂镇的六合村、新街村、东方村;城关镇的陈赵社区、黄湖社区、肖李社区;伍洛镇的四合村;下辛店镇的张杨村;道桥镇的共星村;隔蒲潭镇的前进村;胡金店镇的三赵村。

原定的中心村有12个:

义堂镇的六合村,倒店乡的界牌村,曾店镇的人和村,吴铺镇的三湖社区,伍洛镇的四合村,沙河乡的齐云庵村;下辛店镇的张杨村,道桥镇的共星村,隔蒲潭镇的军席村,清明河乡的三港村,胡金店镇的三赵村,城关镇的黄湖村。

本次申报的示范村有37个:

义堂镇:新街村、陈李村、曾滕村;

倒店乡:陆洼村、界牌村、倒店村;

曾店镇:冯巷村、下张村、大汪村;

吴铺镇:郑店村、杨坝村、吴铺社区;

伍洛镇:四合村、三集村、程垸村;

沙河乡:辛安寺、黄渡村、雷福村、齐云庵村;

下辛店镇:泗洲寺村、台湖村、北堤村;

道桥镇:群利村、新堤村、前南村、前北村;

隔蒲潭镇:三里庙村、幺屋村、和平村;

清明河乡:三港村、沿河村、子港村;

胡金店镇:盛砦村、宋店村;

城关镇:白合村、辛李村、詹桥村。以上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和申报的试点村,仅供参考,待正式确定后,将重点督办落实。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5

通过我们的实地走访,发现农村家长学历基本为小学或者初中,甚至还有很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收入、就业机会、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学历高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选择进城打工,留下的都是那些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从而导致农村人口呈现两极分化严重,老的老小的小。其中有两类家庭居多,第一类是父母在家务农,留在孩子身边;第二类家庭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即留守儿童。

先来看看第一类家庭,这些家长都是在城市里无法找到工作,不得不留在农村的,一般来说他们文化水平都很低,只有小学或者初中,全家人靠务农为生。

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个抽出时间来带孩子,这大大影响了干农活,影响了全家的生计。为了生计,父母没有时间陪在孩子身边读书给孩子听,不耐烦手把手教孩子怎么穿鞋子,怕孩子乱跑影响自己干农活就把孩子关在房间里……学前教育的缺失对孩子价值观形成、智利开发影响是巨大的。当孩子才四五岁,还没达到入学年龄时,父母就迫不及待的将孩子送入学校。父母只是想让学校去管孩子,好让自己有更多时间去干农活。由于孩子年龄小,头脑还没发育到适合学习的程度,再加上缺少学前的智利开发,让很多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根本跟不上学校的进度。

绝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孩子学习的,他们深知务农的艰苦,想让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生活的现实的。家长白天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有一点的时间顾及孩子,由于家长的学历水平都很低,根本无法辅导孩子学习,也不知道该怎么在学习上帮助孩子。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孩子发现自己跟不上的时候,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没太放在心上。等到考试成绩出来,家长发现孩子的成绩和改变命运的目标相差甚远,心急如焚。但是,自己不会教,也不会用正确方法引导孩子,很多家长就会去买一堆的习题书逼着孩子去做。孩子做完以后,家长不会帮着孩子订正,原来不会的还是不会,没有任何效果,只是徒增孩子的负担。家长看到孩子做了,就以为自己帮助到了孩子。等到下次考试成绩出来后,家长又将大失所望,渐渐的开始不耐烦,斥骂孩子,这大大激发了孩子逆反情绪,对孩子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在了解农村父母教育理念时发现一个很大的偏见。农村父母认为,关心孩子就是在物质上给孩子钱让他们念书,而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关心,他们不会抽时间陪孩子学习,也不会关心他们学习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会做的大多只是,想起来时候询问下孩子学习情况,跟孩子说几句早已听出老茧的励志名言。走访时遇到过这么一个学生,由于学习跟不上,父母平时也没关心他学习,他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开始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开始逃课,后来渐渐发展成根本不去上课。而粗心的家长只是偶尔问问孩子学习的情况,孩子轻松的蒙混过关。等到家长发现孩子开始混社会时,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家长又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打骂体罚只会将孩子越推越深,直至无力挽回。还有一些孩子,他们在学校犯了错,老师想找家长谈谈,但是家长忙于生计,对老师的帮助并不配合。即使有些家长能和老师进行信息交流,但是家长在孩子心中地位却不高,孩子根本不怕家长,家长无法管教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越走越偏。家长对待孩子学习的态度其实十分微妙,一方面,每个家长都认为读书重要,只要孩子会读书,自己不论砸锅卖铁也会供孩子读书。而另一方面,读书无用论还是存在于家长的观念中,在他们身边,一些普通院校毕业的学生也难找到工作,周围一些没文化的孩子出去打工却能赚很多钱。这种微妙的心态造成了,如果孩子会读书家长会十分支持,如果孩子读书成绩不理想,父母会想不会念还不如打工算了。父母的这种心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学成绩两极分化的情况,成绩好的越来越好,成绩差的父母也会另谋出路,孩子成绩越来越差。在城市,如果父母发现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会想尽方法帮孩子报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帮助孩子学习,很多孩子得以跟上进度,继续学习。然而,农村父母的心态使得很少有父母会逼着孩子上补习班,孩子自己因为贪玩又很少会主动提出来,因此学习一时跟不上的会越落越多,这对很多孩子成长是不利的。

再来看看另一类家庭,即父母外出打工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来带。我们实地走访出了解到,爷爷奶奶辈的学历大多是小学,很多连小学都没有读,文化水平比留在农村的父母还要低。他们根本不管孩子学习,也管不了。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贪玩,也越来越难管,爷爷奶奶很多也会溺爱孩子,随着孩子来。因此,孩子玩起来更加无所忌惮,很多都因为贪玩而荒废了学业,甚至有些还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

实践之前总有听到报道,说很多农村孩子因为付不起学费而辍学,所以我们对经济状况对学业影响也做了深入调查。我们发现,读小学和初中的父母把很大一部分的钱用于孩子教育,但是基本还能负担。但是,到了高中大学以后,基本所有的父母都开始负债供孩子上学。大多数父母选择向亲戚朋友借钱,少数向国家贷款。可见,总体上农村家庭在孩子教育上经济压力还是比较大的。然而我们在教育局询问是否有专款给予贫困孩子帮助时,我们了解到,政府有对贫困的优等生提供奖学金,以及特困生提供助学金,一些社会团体也会给予一些帮助。但是,很多困难的家庭并没有在补助的范围内,加之农村家长意识淡薄,很多可以得到补助的家庭并没有提出申请,这使得真正得到补助的家庭少之又少。在走访家长中,我们了解到,几乎所有家长认为:只要孩子会读书,家长无论如何也会供孩子上学。因此,对贫困生补助的不足并没有导致很多的孩子辍学,但是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父母的经济负担。

我们一直觉得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但走访中我们有了新的认识。我们询问如果经济困难只能供一个孩子继续学习时会怎么选择,大多数的父母都表示无论如何都要供所有孩子上学,也有一部分表示供学习好的那个,表示选择男孩的少之又少。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6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99.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各级财政投入增加,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3、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8%,达到127.38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8.7%,达到9.97万人次.

4、报销补偿费用快速增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2964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万元,增长11.1%.

5、超过3/4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系统.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76.4%.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与农民医疗刚性需求的增长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33583.7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12298.6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至10月底,已经支出29647.0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88.3%,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门诊补偿2740.3万元,住院补偿25141.2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2、相关宣传还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3、农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4、存在违反“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现象.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三、建议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做大基金池.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41.1%,20xx年将达到44.2%,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2、提高村级新农合报销点覆盖率.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3、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4、加强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农村的调查报告篇7

1.我国农村环境现状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1.1环保工作从创建生态文明村做起。各地将“生态文明村”的建设标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有效的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很多村庄已建立起绿化带、垃圾集中收集点、排水沟等;环保能源被广泛应用;家禽家畜开始实行圈养,禽畜粪污得到有效的处理和资源再利用。

1.2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展开。政府加强对工业结构的调整,重点治理化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造纸企业及主要流域,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及水污染的防治[1]。

1.3农村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工作进一步展开。近年,农民自愿投资的主体作用和农村信用社融资主渠道作用得到很大的发挥,解决了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各村将沼气的开发利用与生态村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对新农村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另外,秸秆污染也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秸秆污染问题,各农村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大部分秸秆粉碎作为牲畜的饲料,变废为宝。

1.4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壮大绿色资源。各农村积极营造农田防护林体系,使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都得到了极大改善,从而建立起林、田和谐发展的成功模式

总之,由于我国政府对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视,农村环保工作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使农村环保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遗留问题的存在,农村现在的环境仍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等步伐的加快,农村环境总体呈恶化趋势。

2.农村环境面临的严重问题

2.1饮用水的污染问题仍存在。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是地下浅层水及地表水。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各种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多,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而农村环境的基础设施又不完善,使农村饮用水资源日趋短缺。

2.2大规模畜禽养殖 污染问题较严重。目前,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极为迅速,是农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因为不能妥善的处理好畜禽的粪便,使禽畜粪便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2]。据调查,我国农村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及比例为:随便堆放25%,直接堆放到田中60% ,其他15%。

2.4秸秆焚烧对水体和空气的污染。我国是农业大国,每年的秸秆产量很大,尽管大部分会被用作饲料、肥料等,但还有一部分被直接烧掉造成大气污染,或者堆放在田间地头及河岸,阻塞河道,污染水源。据调查,目前,农村秸秆的处理方式及比例为:直接烧掉25%,饲养牲畜62%,当作有机肥料8%,燃料5%。

2.5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成主要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这使得我国农村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重要问题。

3.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

3.1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群众思想觉悟不高,对农村的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有些部门也由于认识不足没有把环保工作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国一直都存在注重城市、轻视农村进步的理念和现象,因此,环保的相关法规和策略在农村不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另外,有些地方为保护经济利益,轻视环保工作的开展,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

3.2资金投入有限。我国对城市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很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的重视不够,尤其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较少,且将这些有限的资金分散发给各部门,这使得农村没有足够的资金用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3.3相关机构不健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机构不健全,县级政府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而且村镇没有专业的环保工作者,这就造成分工不明确,没有相关的责任人,管理上混乱不堪,监管力度受到严重的影响。

3.4技术落后。在我国农村,对于污染的治理技术相对落后。就目前来看,沼气的有效利用技术和相关的推广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对于其他方面,如对污水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并没有成熟的技术,因此,也严重影响了环保工作的开展。

3.5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的主要手段是行政手段。养殖业污染、化肥农药的污染等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就导致这些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

4.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

4.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要认识到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干部及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3]。另外,还要在学校展开环保教育活动,通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而影响学生家长乃至社会,达到人人环保的目的。

4.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国各级政府应努力完善农村环保的相关政策,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到日程上来,因地制宜地制定政治方案。对环境卫生、畜禽养殖、垃圾处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及方案,以便更好地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生态文明村。

4.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我国各级政府应增加农村环保工作相关资金的投入,保证每年都有固定的专用资金用于农村环保工作。不断地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解决农村环境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例如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生活垃圾的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的处理等。政府应制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尽快改善农村环境的现状。

4.4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积极建立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开展的环境监管体系,特别是村、镇的相关机构的建设。努力建设协调运转快、工作效率高的农村环境保护监管机构,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4.5抓住重点问题,分类指导。受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各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因此,要因地制宜,将地区按特点分类进行环保工作的指导。我国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土壤污染等。要想更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第一,要做好前期的规划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安排;第二,要提高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效率;第三,要推进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第四,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一定程度上限制污染企业的发展。

5.小结

虽然,我国农村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各级政府和群众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争取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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